重要公告

◆《和平宣言》自許以身處台灣的華人的角度來看世界,以此出發,直到世界沒有戰爭、紛爭,乃至和平的境界。
◆ 格主慕亞(Moya)自稱老莫,秉持著生為天主教徒的責任,追隨所有教導過的靈性導師的和平腳步,夢想中國是有愛心的、平靜的、快樂的、寬容的、自由的、民主的、和平的、文明的,這樣才能成為真正偉大的民族。
◆ 慕亞翻譯與靈性訊息有關的文章均以蔚爾莎為名。
◆《和平宣言》自2012年11月起改為每週末出刊。

2012年2月9日 星期四

Makiyo等人的鱷魚眼淚,三女一男共犯結構,社會道德淪喪的表徵!

近幾日台灣鬧得沸沸揚揚的「Makiyo毆打計程車司機事件」讓我想到了1988年上映的<控訴(The Accused)>這部電影!茱蒂‧佛斯特(Jodie Foster)在這部電影裡飾演一名心情很不好的年輕女子,在酒吧喝得有些醉後用點唱機播歌。她穿著露胸的T恤和短裙隨著音樂翩然起舞,她婀娜多姿的身影,隨著酒精發酵越發性感起來,引起酒吧內一群男子的注意,有人前去跟在她身邊跳舞,然後越來越多人鼓譟,那男人得寸進尺地挑逗她,雖然遭到她的拒絕,但她已越來越擺脫不了那名男子,接著她被男人逼到撞球台邊緣,用他的身體繼續磨蹭她。此舉,引起更多人圍觀,那名男子的朋友們開始更加鼓譟,整個酒吧鬧哄哄的,全部人都彷彿在看戲般的,見證了她被他在大庭廣眾下性侵,接著他的朋友也輪番上陣……在整個事件發生的過程中,酒吧內沒有一個人有正義感的站出來制止,無人打電話報警,竟是有人鼓譟、冷眼旁觀,更有人也參與了性侵的行為。後來,當時所有在酒吧內的人,只要是圍觀與教唆者,不管有沒有參與其中,全部通通都是共犯結構,紛紛被判重刑,讓正義得以伸張!




難道只有把人打踢到病危住在加護病房的友寄龍輝和Makiyo兩人有犯罪嫌疑(檢察官正在偵查,法官尚未判刑)而已?媒體與鄉民都把討論與撻伐的焦點放在Makiyo及其日籍男性友人身上,在旁袖手旁觀的友人ㄚ子和湘瑩就沒事?更何況丫子在他們打完人後,叫另一台計程車離去時,在車內大聲呼叫上在車外逗留的Makiyo快點進車。



我必須要說那三女一男根本就是共犯結構,不論有無動手揍人和踢人,他們是一起的,且意識清楚地袖手旁觀(形同圍觀),雖然可能沒有任何明顯(從錄像來看)在旁叫囂或教唆的動作,但是在旁觀看並幫助行兇者攔車與加速逃離現場而去,那麼就是共犯結構!



我相當訝異現今社會的道德已淪喪至此!事件發生時的地點由錄像來看,車水馬龍,燈火通明,有許多輛汽機車經過,且有幾輛汽機車停下來看發生何事,事發後數日更有電子媒體訪問到目睹行兇經過的路人。但當時竟無人有勇氣與正義感挺身而出制止Makiyo與日籍友人的行暴!雖然另有名計程車司機選擇一面報警一面跟車的方式來替同業出氣,不過我個人認為這並不算是甚麼見義勇為的行為!



倘使當時有人出面制止他們的惡行,那名司機應該不至於傷重至病危,至今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的地步!那名無辜受害的司機顱內出血、肋骨斷兩三根,雙眼蜘蛛網膜下出血(這些受傷症狀全透過賴素如委員、記者或電視政論節目名嘴們所述)──這又讓我想起另一部電影<武俠>,甄子丹把入侵小鎮的歹徒以不著痕跡的深厚武功招招打在死穴上,其中有名歹徒被他打到頭部,太陽穴附近,造成雙眼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然後就立即死亡!



再說加害於計程車司機的這幫人,竟然在燈火通明與車水馬龍的大街上明目張膽地痛毆人,把人打趴在地動彈不得後揚長而去;而在旁觀看路人、計程車司機和各位汽機車駕駛人竟然無人出手或出聲制止。這又是甚麼樣的社會!



明確地說,這幫人的行徑不值得原諒!不管他們是否是藝人或公眾人物,沒有人有任何特權,可以這樣囂張過後還漠視法律。他們在挑戰社會道德與人性良知!


這件事情不是單靠藝人的鱷魚眼淚以及貓哭耗子假慈悲的裝模作樣就可讓事件平息,更不可能再有機會給這種人以做公益活動代言人的方式,來漂白和粉飾自己的惡行惡狀!



那些頭腦不清、自以為善良的偶像劇製作人和綜藝節目主持人還以鴕鳥心態很鄉愿的要給他們再次演出的機會,甚至Ma媽媽還要大家給她寶貝女兒一個機會,甚至拿死相逼。這些人都在姑息養奸,完全對受害者沒有一絲一毫的同情心與同理心!



當他們踢打人置人與死地時,可想過給他一點生機?現在只不過自己犯錯,受不了輿論壓力就一哭二鬧三上吊。



Makiyo這幫三女一男想要那麼輕易的獲得社會諒解,首先先得受到法律制裁與認錯(不是向社會大眾認錯,而是誠心地向受害者及其家屬認錯),特別是真心懺悔,而非只想著自己未來的演藝生涯而想敷衍了事,這樣才有自新的機會!



犯罪者理當受到法律制裁,無人可以例外!我希望這個案子不可便宜行事,檢察官要好好辦案,不要再出現恐龍法官亂判此案!這樣才能伸張正義,維護法律的尊嚴與社會善良風氣。







3 則留言:

慕亞 提到...

由聲音檔佐證Makiyo是主嫌犯,是教唆犯罪者,更是加暴者,其他兩女則是意識清楚地協助現行犯逃逸,他們一行人三女一男是共犯,無人可以脫得了干係!都得接受法律制裁!罪證如此清楚,人證物證皆齊全了,就看法官如何判了。

----------

Makiyo逞兇現場錄音 完整版 | 蘋果動新聞
tw.nextmedia.com
蘋果日報台灣版,提供壹傳媒旗下蘋果日報,爽報,壹週刊,即時新聞,動新聞,壹電視等新聞內容..

慕亞 提到...

我認為法官務必給予適當的懲罰,不可輕放!這樣才能導正社會風氣--畢竟藝人乃公眾人物,其一舉一動會引起青少年的模仿與跟從,千萬不可輕忽此單一社會案件!我相信若不是藝人,若是一般普通老百姓,這案子不會那麼快就明朗,也很有可能被害人不會得到較好的醫療照顧,加害人也不會那麼快就被找到且受到全台灣人民的撻伐。

我更相信,正好藉由此次台灣社會會整個從個角度省思,這正式撥亂反正最好的機會!

慕亞 提到...

有認識的專業律師與法官均異口同聲地說,Ma案是兩邊律師在鬥法以及司機家屬在表演的戲碼.因為Ma案根據法條上來判,根本夠不上重傷害罪,重傷害罪中沒有任何一項適用於本案,故而已普通傷害罪收場是恰當的宣判.

至於受害家屬以實質獲得將近千萬的捐款,其中也包括Ma案中的當事人的賠償金.至於道歉,Ma與友寄多次出面仍未被接受.司機家屬一面說要原諒,一面又要上訴.

到底誰在表演?誰才是真正受害人?

其實我從中看到的是貪婪的律師和原本的受害人,反而加害人相對變得讓人更同情起來了!